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弹性预算法与静态预算法的区别有哪些?

    《》(财税〔2014〕34号)和《》(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)出台后,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。据调查得知,无论是小微企业主还是财务人员,对税收优惠政策缺乏了解、关注度不够,而没有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。对此,网校总结了小微企业应该如何预缴所得税的相关内容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第一步:如何预缴主要看上年度是否属于小微企业。如果上年度不是小微企业,则不管本年度是否属于小微企业,须先按25%税率计算预缴;如果上年度是小微企业,则参照本文第二步进行操作。操作提示: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、从业人数可以在年初知晓,但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往往在汇算清缴后才能确定。汇算清缴期限为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,上一年度是否属于小微企业,最迟可能在5月31日才知晓。而本年度的预缴即使按季度预缴,也需在4月15日前办理,因此,第一季度预缴时,企业通常只能依据上一年度预缴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判定。就2014年而言,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是4月18日颁布的,企业已完成了第一季度的预缴,可能在预缴时没享受最新的扩大范围减半优惠政策。多预缴的税款,可以在以后季(月)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,或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,多缴的税款可以退还。第二步:预缴税款需根据征收方式而定。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,核定征收一般又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。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;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,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,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。(1)定额征收。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,按期(月或季度)预缴。(2)定率征收。不仅要看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大于10万元,还要看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是否大于10万元或30万元。①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万元:适用20%的税率,不能享受减半优惠;②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,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小于或等于10万元:适用20%的税率,而且享受减半优惠;③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,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大于10万元:适用20%的税率,停止享受减半优惠;④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大于30万元:已不属于小微企业,停用适用20%的税率,适用25%的税率。(3)查账征收。①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。由于预缴税额依据是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,因此要看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大于10万元。如果大于10万元,则按20%税率计算预缴;如果小于或等于10万元,则不仅适用20%税率,还可以享受减半优惠。虽然今年的经营状况很可能与去年不一致,但预缴时不予考虑,年度终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。以按季度预缴举例:例1,去年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,今年每季度预缴所得税12 4 20%=0.6(万元);例2,去年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,今年每季度预缴所得税8 4 2 20%=0.2(万元)。②按实际利润额预缴:同定率征收方式下的操作。操作提示: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数是逐月(季度)增多的,很可能上月(季度)可以减半计算预缴,而下月(季度)就不能减半了;上月(季度)适用20%税率,本月(季度)却要适用25%税率。假设某小微企业实行查账征收,根据实际利润额按季度预缴,上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,今年预缴情况如下:第一季度: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,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,应预缴所得税4 2 20%=0.4(万元);第二季度: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,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,应预缴所得税12 20%-0.4=2(万元);第三季度: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,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2万元,应预缴所得税22 20%-0.4-2=2(万元);第四季度: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,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2万元,应预缴所得税32 25%-2-0.4-2=3.6(万元)。企业第二季度预缴时,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,超过10万元,停止减半征收优惠;第四季度预缴时,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2万元,超过30万元,停止低税率(20%)优惠,改用税率25%.需要补充说明的是,小微企业也可能年度中间在从业人数、资产总额方面发生变化,从而不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,就要停止低税率优惠,按25%的税率计算预缴税款。对此,大家还有什么样的想法和问题,欢迎大家进入论坛讨论。 责任编辑:泥巴姐 小微企业预缴所得税步骤

    问题: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?答案:无登记时间要求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,按照月(季度)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,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。系统学账、税、表全盘会计工作只需要2个月时间,20小时学,即可全盘理清,快速上岗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已缴税款的专票丢失,红字发票已开,还能申请退税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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